上民法上到現在
每個禮拜都三天要去被疲勞轟炸一下
剛開始還撐得住
不過到現在老實說我上課已經有點恍神了
剛在跟一個補習班的朋友聊
因為課程實在太無聊
就講到老師的口頭禪
1.每次講到一個小段落,老師就會在最後來一句"可以嗎?"
-- 我在台下都很想學楊丞林也來個 "口以嗎?"
不過礙於旁邊坐著女同學 作罷
2.老師:"我們去想一下立法者當初的意思"
-- 每次講到這句 我都心想
"阿那個狗屁立法者是誰阿" "他想什麼你怎麼知道"
反正我整個覺得在鬼扯
3.老師:"這樣的情況 算不算侵權行為?(或是不當得利之類的)算,我們說算。"
-- 我又心想 "對阿 你說了算"
4.我要替"丙"這個角色出一口氣
為什麼他每次不是被車撞,就是被狗咬,會不會太可憐了
偶而換一下人阿
5.這個是補習班同學提出的
老師常常用甲乙丙角色扮演來舉例
但是有時候就會冒出一個叫"K"的人
來扮演一個關鍵角色
於是同學說 "那"丁"呢"?
"為什麼不弄丁 要弄K?"
我笑炸了 後來他解釋"大概丁丁是個人材吧"
推 "丁丁 你是個人才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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